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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设计竞争策略

来源:    2012-04-28

作为品牌的内核,商标设计无形资产的重要构件,它能给企业较长时间内带来超额利润,因此被人们称为“永动的印钞机”。

在苹果和唯冠商标设计正酣之时,篮球巨星乔丹找上国内乔丹鞋业,起诉“乔丹”商标侵犯姓名权。而顶级奢侈品公司Hermes则在商标案中败诉,将“爱玛仕”这枚金字招牌送给了广东一家制衣厂。

  关于商标,世界上主要有先注册先得的“注册在先”和先用先得“使用在先”原则。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即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提交申请在先的申请人将获得商标设计专用权。

  在这样一个原则下,抢注商标在全世界都很盛行,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时,碰到的此类麻烦亦不少。公开数据显示,目前中国至少15%的企业商标在境外被抢注,我国商标设计在国外遭抢注的事件,每年超过100起。

  飞鸽牌自行车在印尼被抢注,红星二锅头在欧盟被抢注,“英雄”钢笔在日本被抢注,“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被抢注等等,举不胜举。2005年,青岛海信集团历时6年,最终以50万欧元的价格,将被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注册的“HiSense”商标赎回。联想因Legend在很多国家被注册,于2003年4月忍痛割爱培育了20多年的Legend品牌标志,启用“Lenovo”。

  有专家分析,有的人是带着投机的心态抢注商标,坐等着企业上门收买;有的则是企业采取的竞争策略,防止该公司进入自己的市场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当年西门子抢注海信的商标便是出于此种动机,但是“道德的逻辑无法决定商业行为,商场自然有商场的规则和逻辑,而适应这种逻辑才是一家公司最起码的市场生存能力”。

  一旦商标被他人抢注成功,企业若要在该国或该区域发展,就要面临侵权的风险。解决方法只有三种:要么放弃原商标另创品牌,要么高价收回,要么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被抢注的商标。但不管采取什么方法,企业都要付出不必要的成本。

  “跨国企业的商标设计纠纷,背后都是其对自己公司品牌保护意识的不足。”业内人士支招,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是除关税、专利外非贸易性壁垒之后的又一种市场竞争策略。企业在做规划时就应该对自己的商标保护作出一定的预判,例如,既要考虑公司的名称能否用做商标设计、域名注册,也要考虑包括公司名称在内的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能否申请到外观设计专利等,提前注册或者通过代理人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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